國家監督抽查鹽漬海蜇26種 14種水分含量超標
中國質量新聞網 2003-07-26 00:00:00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產品質量監督司
國家質檢總局近期抽查了山東、江蘇、浙江、上海、遼寧、福建、廣東等7個沿海省、市,共抽查了24家企業銷售的39種產品,合格22種,產品抽樣合格率為56.4%。其中鹽漬海蜇26種,合格9種,抽樣合格率為34.6%;即食海蜇13種,合格13種,抽樣合格率為100%。
抽查結果表明———
即食海蜇砷、鉛、防腐劑含量較低。由于即食海蜇開袋即可食用,因此安全指標極為重要,本次監督抽查主要對即食海蜇檢測了砷、鉛、防腐劑3項安全指標,結果全部符合標準要求,而且絕大部分產品的實測值都遠低于標準限量值的規定。11種產品的砷含量≤0.1mg/kg(標準規定砷含量≤1.0mg/kg),絕大部分產品的鉛含量都在0.25mg/kg以下(標準規定鉛含量≤2.0mg/kg),有8種產品的山梨酸鉀(防腐劑)含量在0.1mg/kg及以下(標準規定山梨酸鉀≤1.0mg/kg),其中4種產品未檢出山梨酸(鉀)。以上情況說明,即食海蜇加工過程中蜇體本身砷、鉛含量低,所用的明礬及食鹽等輔料中鉛、砷含量比較低,加工環境也沒有對蜇體造成重金屬污染,防腐劑山梨酸?穴鉀?雪的添加量符合規定,這類即食海蜇消費者可以放心食用。
鹽漬海蜇水分和鹽超標現象普遍。本次抽查的26種鹽漬海蜇中,有14種海蜇的水分含量超過企業明示標準規定。主要原因一是產品加工后蜇體內水分濾得不夠充分;二是企業在加工海蜇時沒有采用3次以食鹽、明礬提干的方法;三是生產企業質量管理意識差,產品出廠不檢驗。
本次抽查的26種鹽漬海蜇中有9種海蜇的鹽分含量不符合標準規定。標準規定鹽漬海蜇皮和鹽漬海蜇頭的鹽分含量在18%至25%之間,而本次抽查中有5種產品的鹽分含量低于標準規定的下限值;4種產品的鹽分含量高于標準規定的上限值,最高為27%。造成鹽漬海蜇鹽分含量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業不按標準組織生產及產品出廠不檢驗。
(本報記者 張曉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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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冠亞水分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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